【全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生態環境保護)(3)
第六章 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 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培育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支持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瞄準國際先進標準提高產業發展水平,促進產業優勢互補、緊密協作、聯動發展,培育若干世界級產業集群。 第一節 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 增強制造業核心競爭力。圍繞加快建設制造強國,完善珠三角制造業創新發展生態體系。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大力推進制造業轉型升級和優化發展,加強產業分工協作,促進產業鏈上下游深度合作,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 優化制造業布局。提升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發展水平,以珠海、佛山為龍頭建設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產業帶,以深圳、東莞為核心在珠江東岸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電子信息等世界級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發揮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創新研發能力強、運營總部密集以及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地產業鏈齊全的優勢,加強大灣區產業對接,提高協作發展水平。支持東莞等市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支持佛山深入開展制造業轉型升級綜合改革試點。支持香港在優勢領域探索“再工業化”。 加快制造業結構調整。推動制造業智能化發展,以機器人及其關鍵零部件、高速高精加工裝備和智能成套裝備為重點,大力發展智能制造裝備和產品,培育一批具有系統集成能力、智能裝備開發能力和關鍵部件研發生產能力的智能制造骨干企業。支持裝備制造、汽車、石化、家用電器、電子信息等優勢產業做強做精,推動制造業從加工生產環節向研發、設計、品牌、營銷、再制造等環節延伸。加快制造業綠色改造升級,重點推進傳統制造業綠色改造、開發綠色產品,打造綠色供應鏈。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 第二節 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 依托香港、澳門、廣州、深圳等中心城市的科研資源優勢和高新技術產業基礎,充分發揮國家級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家高新區等高端要素集聚平臺作用,聯合打造一批產業鏈條完善、輻射帶動力強、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等發展壯大為新支柱產業,在新型顯示、新一代通信技術、5G和移動互聯網、蛋白類等生物醫藥、高端醫學診療設備、基因檢測、現代中藥、智能機器人、3D打印、北斗衛星應用等重點領域培育一批重大產業項目。圍繞信息消費、新型健康技術、海洋工程裝備、高技術服務業、高性能集成電路等重點領域及其關鍵環節,實施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工程。培育壯大新能源、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產業,形成以節能環保技術研發和總部基地為核心的產業集聚帶。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積極發展數字經濟和共享經濟,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社會發展。促進地區間動漫游戲、網絡文化、數字文化裝備、數字藝術展示等數字創意產業合作,推動數字創意在會展、電子商務、醫療衛生、教育服務、旅游休閑等領域應用。 第三節 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 建設國際金融樞紐。發揮香港在金融領域的引領帶動作用,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投融資平臺。支持廣州完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區域性私募股權交易市場,建設產權、大宗商品區域交易中心,提升國際化水平。支持深圳依規發展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為核心的資本市場,加快推進金融開放創新。支持澳門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臺,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建設成為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中心,發揮中葡基金總部落戶澳門的優勢,承接中國與葡語國家金融合作服務。研究探索建設澳門-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區。 大力發展特色金融產業。支持香港打造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建設國際認可的綠色債券認證機構。支持廣州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研究設立以碳排放為首個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支持澳門發展租賃等特色金融業務,探索與鄰近地區錯位發展,研究在澳門建立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綠色金融平臺、中葡金融服務平臺。支持深圳建設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推進深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開展科技金融試點,加強金融科技載體建設。支持珠海等市發揮各自優勢,發展特色金融服務業。在符合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的前提下,支持粵港澳保險機構合作開發創新型跨境機動車保險和跨境醫療保險產品,為跨境保險客戶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賠等服務。 有序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逐步擴大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范圍。大灣區內的銀行機構可按照相關規定開展跨境人民幣拆借、人民幣即遠期外匯交易業務以及與人民幣相關衍生品業務、理財產品交叉代理銷售業務。大灣區內的企業可按規定跨境發行人民幣債券。擴大香港與內地居民和機構進行跨境投資的空間,穩步擴大兩地居民投資對方金融產品的渠道。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有序推動大灣區內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跨境交易,不斷豐富投資產品類別和投資渠道,建立資金和產品互通機制。支持香港機構投資者按規定在大灣區募集人民幣資金投資香港資本市場,參與投資境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支持香港開發更多離岸人民幣、大宗商品及其他風險管理工具。支持內地與香港、澳門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不斷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銀行、保險機構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設立經營機構。建立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監管協調溝通機制,加強跨境金融機構監管和資金流動監測分析合作。完善粵港澳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機制。建立和完善系統性風險預警、防范和化解體系,共同維護金融系統安全。 構建現代服務業體系。聚焦服務業重點領域和發展短板,促進商務服務、流通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發展,健康服務、家庭服務等生活性服務業向精細和高品質轉變,以航運物流、旅游服務、文化創意、人力資源服務、會議展覽及其他專業服務等為重點,構建錯位發展、優勢互補、協作配套的現代服務業體系。推進粵港澳物流合作發展,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鏈物流,提高供應鏈管理水平,建設國際物流樞紐。支持澳門加快建設葡語國家食品集散中心。推動粵港澳深化工業設計合作,促進工業設計成果產業化。深化粵港澳文化創意產業合作,有序推進市場開放。充分發揮香港影視人才優勢,推動粵港澳影視合作,加強電影投資合作和人才交流,支持香港成為電影電視博覽樞紐。鞏固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高端會議展覽及采購中心的地位,支持澳門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會議展覽品牌。深化落實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對港澳服務業開放措施,鼓勵粵港澳共建專業服務機構,促進會計審計、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管理咨詢、檢驗檢測認證、知識產權、建筑及相關工程等專業服務發展。支持大灣區企業使用香港的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 第四節 大力發展海洋經濟 堅持陸海統籌、科學開發,加強粵港澳合作,拓展藍色經濟空間,共同建設現代海洋產業基地。強化海洋觀測、監測、預報和防災減災能力,提升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優化海洋開發空間布局,與海洋功能區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科學統籌海岸帶(含海島地區)、近海海域、深海海域利用。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優化提升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海洋船舶等傳統優勢產業,培育壯大海洋生物醫藥、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海水綜合利用等新興產業,集中集約發展臨海石化、能源等產業,加快發展港口物流、濱海旅游、海洋信息服務等海洋服務業,加強海洋科技創新平臺建設,促進海洋科技創新和成果高效轉化。支持香港發揮海洋經濟基礎領域創新研究優勢。在保障珠江河口水域泄洪納潮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澳門科學編制實施海域中長期發展規劃,進一步發展海上旅游、海洋科技、海洋生物等產業。支持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支持粵港澳通過加強金融合作推進海洋經濟發展,探索在境內外發行企業海洋開發債券,鼓勵產業(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海洋綜合開發企業和項目,依托香港高增值海運和金融服務的優勢,發展海上保險、再保險及船舶金融等特色金融業。 第七章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以建設美麗灣區為引領,著力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實現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使大灣區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優美。 第一節 打造生態防護屏障 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強化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加強珠三角周邊山地、丘陵及森林生態系統保護,建設北部連綿山體森林生態屏障。加強海岸線保護與管控,強化岸線資源保護和自然屬性維護,建立健全海岸線動態監測機制。強化近岸海域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推進重要海洋自然保護區及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與管理。推進“藍色海灣”整治行動、保護沿海紅樹林,建設沿海生態帶。加強粵港澳生態環境保護合作,共同改善生態環境系統。加強濕地保護修復,全面保護區域內國際和國家重要濕地,開展濱海濕地跨境聯合保護。 第二節 加強環境保護和治理 開展珠江河口區域水資源、水環境及涉水項目管理合作,重點整治珠江東西兩岸污染,規范入河(海)排污口設置,強化陸源污染排放項目、涉水項目和岸線、灘涂管理。加強海洋資源環境保護,更加重視以海定陸,加快建立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和海洋環境實時在線監控系統。實施東江、西江及珠三角河網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保障水功能區水質達標。加強東江、西江、北江等重要江河水環境保護和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強化深圳河等重污染河流系統治理,推進城市黑臭水體環境綜合整治,貫通珠江三角洲水網,構建全區域綠色生態水網。強化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實施更嚴格的清潔航運政策,實施多污染物協同減排,統籌防治臭氧和細顆粒物(PM2.5)污染。實施珠三角九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加強危險廢物區域協同處理處置能力建設,強化跨境轉移監管,提升固體廢物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水平。開展粵港澳土壤治理修復技術交流與合作,積極推進受污染土壤的治理與修復示范,強化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防控農業面源污染,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建立環境污染“黑名單”制度,健全環保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性披露、嚴懲重罰等制度。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環境保護歷史遺留問題。 第三節 創新綠色低碳發展模式 挖掘溫室氣體減排潛力,采取積極措施,主動適應氣候變化。加強低碳發展及節能環保技術的交流合作,進一步推廣清潔生產技術。推進低碳試點示范,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加快低碳技術研發。推動大灣區開展綠色低碳發展評價,力爭碳排放早日達峰,建設綠色發展示范區。推動制造業智能化綠色化發展,采用先進適用節能低碳環保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構建綠色產業體系。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推進資源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實施國家節水行動,降低能耗、物耗,實現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生產企業切實落實廢棄產品回收責任。培育發展新興服務業態,加快節能環保與大數據、互聯網、物聯網的融合。廣泛開展綠色生活行動,推動居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轉變。加強城市綠道、森林濕地步道等公共慢行系統建設,鼓勵低碳出行。推廣碳普惠制試點經驗,推動粵港澳碳標簽互認機制研究與應用示范。 第八章 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優質生活圈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拓展粵港澳大灣區在教育、文化、旅游、社會保障等領域的合作,共同打造公共服務優質、宜居宜業宜游的優質生活圈。 第一節 打造教育和人才高地 推動教育合作發展。支持粵港澳高校合作辦學,鼓勵聯合共建優勢學科、實驗室和研究中心。充分發揮粵港澳高校聯盟的作用,鼓勵三地高校探索開展相互承認特定課程學分、實施更靈活的交換生安排、科研成果分享轉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支持大灣區建設國際教育示范區,引進世界知名大學和特色學院,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鼓勵港澳青年到內地學校就讀,對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在內地就讀的學生,實行與內地學生相同的交通、旅游門票等優惠政策。推進粵港澳職業教育在招生就業、培養培訓、師生交流、技能競賽等方面的合作,創新內地與港澳合作辦學方式,支持各類職業教育實訓基地交流合作,共建一批特色職業教育園區。支持澳門建設中葡雙語人才培訓基地,發揮澳門旅游教育培訓和旅游發展經驗優勢,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旅游教育培訓基地。加強基礎教育交流合作,鼓勵粵港澳三地中小學校結為“姊妹學校”,在廣東建設港澳子弟學校或設立港澳兒童班并提供寄宿服務。研究探索三地幼兒園締結“姊妹園”。研究開放港澳中小學教師、幼兒教師到廣東考取教師資格并任教。加強學校建設,擴大學位供給,進一步完善跨區域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政策,推動實現平等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順利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研究賦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并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子女與內地居民同等接受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權利。支持各級各類教育人才培訓交流。 建設人才高地。支持珠三角九市借鑒港澳吸引國際高端人才的經驗和做法,創造更具吸引力的引進人才環境,實行更積極、更開放、更有效的人才引進政策,加快建設粵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區。在技術移民等方面先行先試,開展外籍創新人才創辦科技型企業享受國民待遇試點。支持大灣區建立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立緊缺人才清單制度,定期發布緊缺人才需求,拓寬國際人才招攬渠道。完善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暢通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的市場化渠道,為外籍高層次人才在華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完善國際化人才培養模式,加強人才國際交流合作,推進職業資格國際互認。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健全人才雙向流動機制,為人才跨地區、跨行業、跨體制流動提供便利條件,充分激發人才活力。支持澳門加大創新型人才和專業服務人才引進力度,進一步優化提升人才結構。探索采用法定機構或聘任制等形式,大力引進高層次、國際化人才參與大灣區的建設和管理。 第二節 共建人文灣區 塑造灣區人文精神。堅定文化自信,共同推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發揮粵港澳地域相近、文脈相親的優勢,聯合開展跨界重大文化遺產保護,合作舉辦各類文化遺產展覽、展演活動,保護、宣傳、利用好灣區內的文物古跡、世界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支持弘揚以粵劇、龍舟、武術、醒獅等為代表的嶺南文化,彰顯獨特文化魅力。增強大灣區文化軟實力,進一步提升居民文化素養與社會文明程度,共同塑造和豐富灣區人文精神內涵。吸收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精華,大力弘揚廉潔修身、勤勉盡責的廉潔文化,形成崇廉尚潔的良好社會氛圍,共同維護向善向上的清風正氣,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推動廉潔化風成俗。 共同推動文化繁榮發展。完善大灣區內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文化創意產業體系,培育文化人才,打造文化精品,繁榮文化市場,豐富居民文化生活。推進大灣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加強國家音樂產業基地建設,推動音樂產業發展。加強大灣區藝術院團、演藝學校及文博機構交流,支持博物館合作策展,便利藝術院團在大灣區內跨境演出。支持新建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西九文化區戲曲中心等重點文化項目,增強香港中西合璧的城市文化魅力。支持香港通過國際影視展、香港書展和設計營商周等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活動,匯聚創意人才,鞏固創意之都地位。支持深圳引進世界高端創意設計資源,大力發展時尚文化產業。支持香港、澳門、廣州、佛山(順德)弘揚特色飲食文化,共建世界美食之都。共同推進大灣區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發展,聯合打造一批國際性、區域性品牌賽事。推進馬匹運動及相關產業發展,加強香港與內地在馬匹、飼草飼料、獸藥、生物制品等進出境檢驗檢疫和通關等方面的合作。 加強粵港澳青少年交流。支持“粵港澳青年文化之旅”、香港“青年內地交流資助計劃”和澳門“千人計劃”等重點項目實施,促進大灣區青少年交流合作。在大灣區為青年人提供創業、就業、實習和志愿工作等機會,推動青年人交往交流、交心交融,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國家、參與國家建設。強化內地和港澳青少年的愛國教育,加強憲法和基本法、國家歷史、民族文化的教育宣傳。開展青少年研學旅游合作,共建一批研學旅游示范基地。鼓勵舉辦大灣區青年高峰論壇。 推動中外文化交流互鑒。發揮大灣區中西文化長期交匯共存等綜合優勢,促進中華文化與其他文化的交流合作,創新人文交流方式,豐富文化交流內容,提高文化交流水平。支持廣州建設嶺南文化中心和對外文化交流門戶,擴大嶺南文化的影響力和輻射力。支持中山深度挖掘和弘揚孫中山文化資源。支持江門建設華僑華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臺。支持澳門發揮東西方多元文化長期交融共存的特色,加快發展文化產業和文化旅游,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文化交流中心。鼓勵香港發揮中西方文化交流平臺作用,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第三節 構筑休閑灣區 推進大灣區旅游發展,依托大灣區特色優勢及香港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構建文化歷史、休閑度假、養生保健、郵輪游艇等多元旅游產品體系,豐富粵港澳旅游精品路線,開發高鐵“一程多站”旅游產品,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旅游目的地。優化珠三角地區“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便利外國人在大灣區旅游觀光。支持香港成為國際城市旅游樞紐及“一程多站”示范核心區,建設多元旅游平臺。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游休閑中心,在澳門成立大灣區城市旅游合作聯盟,推進粵港澳共享區域旅游資源,構建大灣區旅游品牌,研發具有創意的旅游產品,共同拓展旅游客源市場,推動旅游休閑提質升級。有序推動香港、廣州、深圳國際郵輪港建設,進一步增加國際班輪航線,探索研究簡化郵輪、游艇及旅客出入境手續。逐步簡化及放寬內地郵輪旅客的證件安排,研究探索內地郵輪旅客以過境方式赴港參與全部郵輪航程。推動粵港澳游艇自由行有效實施,加快完善軟硬件設施,共同開發高端旅游項目。探索在合適區域建設國際游艇旅游自由港。支持澳門與鄰近城市探索發展國際游艇旅游,合作開發跨境旅游產品,發展面向國際的郵輪市場。支持珠三角城市建設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促進濱海旅游業高品質發展,加快“海洋-海島-海岸”旅游立體開發,完善濱海旅游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體系。探索以旅游等服務業為主體功能的無居民海島整島開發方式。建設貫通潮州到湛江并連接港澳的濱海景觀公路,推動形成連通港澳的濱海旅游發展軸線,建設一批濱海特色風情小鎮。探索開通澳門與鄰近城市、島嶼的旅游路線,探索開通香港-深圳-惠州-汕尾海上旅游航線。 第四節 拓展就業創業空間 完善區域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公共就業綜合服務平臺,完善有利于港澳居民特別是內地學校畢業的港澳學生在珠三角九市就業生活的政策措施,擴寬港澳居民就業創業空間。鼓勵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擔任內地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務,研究推進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報考內地公務員工作。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建立港澳創業就業試驗區,試點允許取得建筑及相關工程咨詢等港澳相應資質的企業和專業人士為內地市場主體直接提供服務,并逐步推出更多試點項目及開放措施。支持港澳青年和中小微企業在內地發展,將符合條件的港澳創業者納入當地創業補貼扶持范圍,積極推進深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南沙粵港澳(國際)青年創新工場、中山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合作平臺、中國(江門、增城)“僑夢苑”華僑華人創新產業聚集區、東莞松山湖(生態園)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惠州仲愷港澳青年創業基地等港澳青年創業就業基地建設。實施“粵港暑期實習計劃”、“粵澳暑期實習計劃”和“澳門青年到深圳實習及就業項目”,鼓勵港澳青年到廣東省實習就業。支持香港通過“青年發展基金”等幫助香港青年在大灣區創業就業。支持澳門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青年創新創業交流中心。支持舉辦粵港、粵澳勞動監察合作會議和執法培訓班。 第五節 塑造健康灣區 密切醫療衛生合作。推動優質醫療衛生資源緊密合作,支持港澳醫療衛生服務提供主體在珠三角九市按規定以獨資、合資或合作等方式設置醫療機構,發展區域醫療聯合體和區域性醫療中心。支持中山推進生物醫療科技創新。深化中醫藥領域合作,支持澳門、香港分別發揮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伙伴實驗室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中藥檢測中心優勢,與內地科研機構共同建立國際認可的中醫藥產品質量標準,推進中醫藥標準化、國際化。支持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開展中醫藥產品海外注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發展健康產業,提供優質醫療保健服務,推動中醫藥海外發展。加強醫療衛生人才聯合培養和交流,開展傳染病聯合會診,鼓勵港澳醫務人員到珠三角九市開展學術交流和私人執業醫務人員短期執業。研究開展非急重病人跨境陸路轉運服務,探索在指定公立醫院開展跨境轉診合作試點。完善緊急醫療救援聯動機制。推進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 加強食品食用農產品安全合作。完善港澳與內地間的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提高大灣區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水平。加強粵港澳食品安全合作,提升區域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報案件查處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聯動機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交流與信息發布制度。保障內地供港澳食品安全,支持港澳參與廣東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和“信譽農場”建設,高水平打造惠州粵港澳綠色農產品生產供應基地、肇慶(懷集)綠色農副產品集散基地。 第六節 促進社會保障和社會治理合作 推進社會保障合作。探索推進在廣東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在教育、醫療、養老、住房、交通等民生方面享有與內地居民同等的待遇。加強跨境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的銜接,探索澳門社會保險在大灣區內跨境使用,提高香港長者社會保障措施的可攜性。研究建立粵港澳跨境社會救助信息系統,開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合作。鼓勵港澳與內地社會福利界加強合作,推進社會工作領域職業資格互認,加強粵港澳社工的專業培訓交流。深化養老服務合作,支持港澳投資者在珠三角九市按規定以獨資、合資或合作等方式興辦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為港澳居民在廣東養老創造便利條件。推進醫養結合,建設一批區域性健康養老示范基地。 深化社會治理合作。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大灣區廉政機制協同,打造優質高效廉潔政府,提升政府服務效率和群眾獲得感。在珠三角九市港澳居民比較集中的城鄉社區,有針對性地拓展社區綜合服務功能,為港澳居民提供及時、高效、便捷的社會服務。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在尊重各自管轄權的基礎上,加強粵港澳司法協助。建立社會治安治理聯動機制,強化矛盾糾紛排查預警和案件應急處置合作,聯合打擊偷渡行為,更大力度打擊跨境犯罪活動,統籌應對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威脅。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建立粵港澳大灣區應急協調平臺,聯合制定事故災難、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合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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