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法治保障研討會召開
時間:2015-05-15 10:15來源:環保報 作者:信息發布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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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環境保護部和中國法學會聯合主辦的生態環境法治保障研討會今日在京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嚴雋琪、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國法學會會長王樂泉出席會議并致辭,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受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委托,代表環境保護部參加會議并講話。
嚴雋琪在致辭中結合黨中央提出的“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入詮釋了建設生態文明的重大意義。她說,生態文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涵,環保體制機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領域,生態環境法治建設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環保責任落實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時代要求。要把制度建設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中之重,按照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以資源環境生態紅線管控、自然資源財產產權和用途管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生態補償等重大制度為突破口,盡快建立完備的制度體系,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法治化、制度化軌道。
王樂泉在致辭中強調,建設生態文明是一場涉及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的根本性變革。實現這樣的根本性變革,必須依靠制度和法治,唯有法治才能管長遠、管根本、管全局。我國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也大都與立法不完備、執法不嚴格、司法不給力、守法不自覺有關。因此,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
潘岳在講話中強調,推動生態文明法治建設應該抓住三個關鍵:一是要堅持依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清理現行法律法規中與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不相適應的內容,加強法律法規間的銜接,不斷完善生態文明法律法規。二是要把深化改革和創新驅動作為基本要務,著力破解制約生態文明建設的機制體制障礙,為生態文明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三是實現重點突破,要以法治手段嚴守資源環境的生態紅線,完善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健全政績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為此,今后要重點做好兩項工作,一方面是進一步服務環境立法,加快水、大氣、土壤等專項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工作,完善新《環保法》的配套法規文件;另一方面是健全環境司法體系,在環境執法和環境司法之間建立有效的聯動機制。希望環保、公安、檢察院、法院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研究建立更加高效的協作機制,共同構建更加完整的環境司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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