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財政安排大氣污染防治資金250億元
7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邀請財政部部長劉昆,副部長程麗華、劉偉就“財稅改革和財政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劉偉表示,今年中央財政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在去年200億元的基礎上,再增加安排50億元,增長25%。今年污染防治方面的資金安排600億元,也就是說這里的250億元之外,另外還有350億元是對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增長的幅度都是非常大的。 劉偉表示,三大攻堅戰是財政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必須保障的重點。去年中央財政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00億元,這是2013年的4倍。財政部配合相關部門,主要抓住散煤治理這個“牛鼻子”,突出在京津冀這一帶,而且治理的面積,按照中央部署,進一步拓展。從一開始試點的13個城市,現在已經到了汾渭平原,已經有35個城市在做。當然,在推進過程中,宜煤則煤,宜電則電,考慮推進工作的節奏,但是在資金的支持上,財政部是予以重點保障的。除了大力支持大氣污染治理,財政部還通過其他專項資金,算起來大致也有400億左右,支持清潔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等,這樣綜合施策,來解決大氣的問題。 劉偉表示,除了加大投入,機制建設更重要。創新機制就是財政部跟相關部門一道,把殲滅戰打下去、把好的天氣鞏固下去。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其實反映出了比較多的問題的。要打好大氣攻堅戰,中央財政的投入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單靠政府的投入是不夠的,還是需要社會各界的參與,需要的是企業要落實責任,甚至群眾、老百姓都積極地加入進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中也反映出,現在政府承擔的環境治理的支出責任偏重,企業的主體責任,也就是市場主體責任還沒有完全落實。還有,環保成本的內部化遠遠不足,中央和地方在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上也比較模糊。今年在創新機制、完善措施上還要做更多的工作,要把中央和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要劃分清楚,中央該承擔的責任,要適當往上提,地方該明確的任務,要把它壓實。同時,要支持推進環境監測體制改革,探索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以獎代補、政府綠色采購等政策,使大氣污染防治相關工作真正能夠取得實效,行穩致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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