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浙江省實施方案》(4)
五、全面推進環境污染治理,建設宜居城鄉環境 (一)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 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計劃。扎實推進治氣“6+1”專項行動,制定實施設區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保持)規劃,推進設區城市空氣質量限期達標,鞏固已達標城市空氣質量,推動未達標城市加快實現達標。完善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按照環境功能區劃、污染物減排重點行業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替代比例要求,落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削減替代工作,促進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推進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和非禁燃區分散燃煤鍋(窯)爐淘汰、改造工作。2017年非禁燃區基本淘汰10蒸噸/小時以下分散燃煤鍋(窯)爐。開展重點工業行業廢氣清潔排放改造,按國家規定時限完成3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高效脫硫脫硝除塵改造、鋼鐵行業燒結機脫硫改造、水泥行業脫硝改造、平板玻璃天然氣燃料替代及脫硝改造。推進燃煤發電和熱電機組煙氣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底,單臺裝機3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他機組除已列入關停計劃和已啟動高效化改造的外,力爭基本實現煙氣超低排放。大力推進重點區域、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綜合整治,新增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實行區域內現役源倍量削減替代。(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電力公司、省公安廳參與) 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完善監測預警應急。積極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加強省級有關部門與長三角區域省、直轄市以及其他相鄰省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共享區域大氣環境信息,積極參與、配合長三角區域建立協調統一的防治標準和監管機制,加大酸雨防治力度。加強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提高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能力。完善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健全區域、省、市聯動一體的應急響應體系。加強應急聯動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響應信息的通報機制,以及商請相關省、直轄市采取應急響應措施的協商機制。統一城市空氣質量監測運行管理方式,實現區域空氣質量監測信息互通和共享。(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牽頭,省應急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質監局、省氣象局、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建設廳參與) 控制細顆粒物污染。嚴格落實國家《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新(改、擴)建項目實施主要污染物倍量削減。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統籌協調外購電和省內電源,推進天然氣燃料等清潔能源替代,提高天然氣利用水平,加快園區集中供熱,到2020年,全省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外電入浙”比例穩定在30%左右,熱負荷100蒸噸/小時以上的工業園區實現集中供熱,完成天然氣管網省級干線環網建設。有序推進城市主城區內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平板玻璃等大氣重污染企業的環保搬遷改造或關停。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全面推進移動源排放控制,統一新車和轉入車輛排放標準。自2018年1月1日起,我省行政區域內制造、進口、銷售、注冊登記和省外轉入的輕型柴油車,須符合國Ⅴ標準要求。加強對新生產、銷售機動車和工程機械、農用機械、港作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環保達標監管。嚴格執行船舶排放控制區排放標準,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和我省相關標準規定的燃油。開展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推廣應用工作,到2020年,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務船舶靠泊使用岸電,50%的集裝箱、客滾和郵輪專業化碼頭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開展港口廢油回收工作,實施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試點示范項目。以石化、化工、涂裝、印刷包裝等行業為重點,大力推進重點區域、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綜合整治。(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海港委、浙江海事局牽頭,省經信委、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農業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寧波檢驗檢疫局、浙江能源監管辦、省能源集團、中石化浙江分公司、中石油浙江銷售分公司參與) (二)推進重點區域土壤污染防治。 加強土壤重金屬污染源頭控制。提高鉛酸蓄電池等行業落后產能淘汰標準,逐步退出落后產能。到2020年,銅冶煉、鉛鋅冶煉、鉛酸蓄電池制造等主要涉工業重金屬行業重金屬排放強度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建議。加強有色金屬冶煉、制革、鉛酸蓄電池、電鍍等行業重金屬污染治理,推動電鍍、制革等園區化發展,逐步將涉重金屬行業的重金屬排放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實施重要糧食生產區域周邊的工礦企業重金屬排放總量控制,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實施升級改造,或依法關閉、搬遷。加強長興縣、鹿城區、玉環縣等重金屬污染重點防控區域治理,2017年底前,重點區域制定并組織實施“十三五”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省經信委牽頭,省農業廳等參與) 推進農用土壤環境保護與安全利用。根據國家部署要求,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到2018年底,以耕地為主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落實國家有關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要求,2020年底前劃定全省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等3類耕地范圍。優先保護類耕地納入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區,實行嚴格保護。國家產糧(油)大縣要制定實施土壤環境保護方案,有效降低農產品受污染風險。根據環境質量類別制訂實施全省受污染耕地利用和管制方案,分類實施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用途管控和治理修復。到2020年,完成國家下達的輕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輕中度污染耕地治理修復和重度污染耕地用途管控任務。開展土壤重金屬污染修復治理試點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試點,力爭在全省形成一批易推廣、成本低、效果好的土壤污染防治技術模式,在此基礎上有序開展受污染耕地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農業廳牽頭,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林業廳等參與) 嚴控建設用地開發利用環境風險。完成化工、印染、制革、電鍍、造紙、鉛蓄電池制造、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等8個重點行業中關停、搬遷和淘汰企業原址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確定污染地塊環境風險等級,形成動態更新的全省污染地塊名錄,出臺污染地塊開發管理辦法。建立調查評估制度,從2017年起,對擬收回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用地,以及上述企業用地擬改變用途為居住、商業和學校等公共設施用地的,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依據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結果,率先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土地開發利用必須符合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污染地塊,要實施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由地方政府組織劃定管控區域,采取監管措施。實施典型污染地塊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開展污染地塊綠色可持續修復示范,嚴格防止二次污染。(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建設廳等參與) 建立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抓好臺州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以電子拆解集中區域的多氯聯苯、二噁英、鎘、鉛等污染治理為重點,采取整治拆解作坊、污染物清理等措施,積極探索土壤污染源頭預防、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監管能力建設等綜合防治模式與技術,加快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做法。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進行治理技術、制度政策等方面的試點示范,推廣土壤污染綜合防治模式和經驗。(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牽頭) (三)加強農村農業環境整治。 加快建設農村環境基礎設施。繼續實施全覆蓋、“拉網式”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繼續實施農村清潔工程,全面推進農村垃圾治理,到2020年,90%以上村莊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建立垃圾處理設施的長效運行機制。實施農村污水處理工程,加快建立和完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機制,確保穩定運行。推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標準化運維管理,到2020年,50%以上的日處理能力30噸/日以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實現標準化運維管理。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處置,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戶集、村收、鎮運、縣處理體系全覆蓋。到2020年,全省50%的村實現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責任單位:省農辦、省建設廳牽頭) 開展農村河渠塘壩綜合整治。以中小流域綜合治理為載體,以流域(區域)為單元,扎實開展縣鄉河道綜合治理,打造“一灘一品、一潭一韻、一堰一景”的江南特色詩畫河流。2017年底前,篩查一批環境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河渠塘壩,制定綜合整治方案,啟動整治工作。到2020年,完成縣鄉河道綜合治理5000公里。(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環保廳牽頭) 嚴格控制農業面源污染。積極開展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示范區和有機食品認證示范區建設,加快發展循環農業,推行農業清潔生產。加快建立秸稈資源化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的長效機制,逐步建立省、市、縣、鄉鎮秸稈綜合利用逐級監督落實機制和分級考核體系,到2020年力爭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以有機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帶動農村污水垃圾綜合治理,培育發展農村環境治理市場主體。推動建立農村有機廢棄物收集、轉化、利用三級網絡體系,探索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機制。以農業“兩區”和主導產業為重點,組織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到2019年,實現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化肥利用率達到40%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3%以上。到2020年,農藥廢棄包裝物實現基本回收和處置,廢棄農膜回收處理率達到95%。落實《浙江省畜禽養殖廢棄物高水平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浙政辦發〔2017) 108號),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限養區,積極推進八大生態養殖技術,全面制定實施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一縣一方案,一場一策”。以創建全國畜牧業綠色發展示范省為抓手,整縣制推進美麗生態牧場建設,到2020年創建畜牧業綠色發展示范縣20個。在重點敏感區域實施圍網拆除、網箱養殖標準化改造工程,積極推廣人工配合飼料,加強養殖投入品管理。依法制訂并發布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落實不同區域管控措施。出臺水產養殖尾水污染排放標準,嚴格執法。(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牽頭,省環保廳參與) 開展生態文明示范和美麗鄉村創建。大力推進部省共建美麗中國示范區建設,開展“兩山”理論實踐示范區和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創建“兩山”實踐創新基地,形成先行先試的示范效應。樹立精品意識,加強典型培育和動態管理,建立完善退出機制,確保生態示范創建的先進性和示范性。大力推進大花園建設,引導生態功能區縣市走“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路子。深化美麗鄉村建設,科學修編縣域美麗鄉村建設規劃,創建美麗鄉村建設示范縣,全面打造美麗鄉村升級版,推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連線成片。深入實施平原綠化美化行動,開展村莊道路和庭院綠化,推進平原綠化由“擴面”轉向“提質”。到2017年,提前完成國家下達的新增環境綜合整治建制村任務。(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省農辦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林業廳等參與)
|
相關文章
- 北京市發布《電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19-07-10
- 山東省30萬千瓦以下作為所在地區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熱源的燃煤機組名單2019-07-31
- 浙江省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計劃(附重點項目實施計劃)2019-08-30
- 福建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全文】2019-11-14
- 山西:《再生橡膠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20年5月1日起實施)2019-12-13
- 上海市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2020-03-27
-
GEP Research中國高鹽廢水行業發展研究報告(2025),通過市場調查研究及深度分析,對政策、市場前景及趨勢,區域市場需求、供給競爭、技術研發、產業鏈及成本價格進行多維度洞察研究。[詳細]

- [政策法規] 新版《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
- [產業信息] 2025年新版《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發布
- [產業信息] 首批核證自愿減排量完成登記進行交易
- [產業信息] 視頻丨我國完成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各項目標任務
- [產業信息] 視頻丨我國約九成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
- [政策法規] 工信部《促進環保裝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
|
|
|
|
|